【环评公示】镇海区兰香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23/7/18   访问量:311次

镇海区兰香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3年6月6日,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现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将《镇海区兰香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海区兰香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07.18~2023.08.1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孟伟江   联系电话:13750816781


附件:验收报告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