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本溪满族自治县泉鑫金矿3万吨/年扩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   访问量:1129次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鑫金矿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白水村,行政区划隶属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白水村管辖。泉鑫金矿于2002年开始开采,多年来形成了1号平硐、2号平硐、3号平硐、5号平硐、6号平硐、9号平硐等6个采矿硐口。最初设计开采能力为1万t/a,经扩能后现阶段产量达到3万t/a。但目前部分中段已无余量可采,因此需要本次深部扩界。

2、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为井下开采,本次扩界工程不新增占地,矿界范围、开采方式、产量均无变化,仅开采标高改变,主要环境影响为风井粉尘、废石堆场扬尘、施工噪声以及有限的生态环境影响。项目采取湿式凿岩减少风井粉尘,工业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开采作业集中在井下,且夜间不施工,项目先将被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和绿化后在进行新的施工作业,来减少项目带来的生态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用的设备先进,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靠,对评价区域的影响程度是有限的,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专家;关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及作用的认识程度;

                公众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

                公众提出的减缓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电话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可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参意见表和环评报告全本(http://www.cnshidai.cn/)。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

7、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泉鑫金矿

单位地址:本溪县草河城镇白水村

联系人:程晓岫

联系电话:15304286068

8、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悦

联系电话:1389817003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详见附件1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